东西歌词改编
在节目中,《星星点灯》的原歌词“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”改成了“现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。”,“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”改成“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总是看得见”。
电视节目中改原歌曲的歌词也是很常见了,比如之前杨宗纬翻唱网络歌曲《我想要》时,就是改了其中几句歌词。
原唱盖君炎版本是“我想要天上的月亮和地上的霜,想要雪白的姑娘和漆黑的床”,杨宗纬改成了“我想要天上的月亮和地上的霜,想要透光的书房和少年的狂”。
当时杨宗纬这一版的修改收获了不少好评。
郑智化本人随即正面回应,表示“震惊、愤怒和遗憾”。笔者对于这件事的感觉同郑智化一样,并且还多一个感觉,那就是恶心。这件事,让我们再次看到我们文艺圈里的严重问题。
为什么说再次,因为此类事在我们内地文艺界里太常见了。前段时间,王菲不就重新演绎了她之前的歌曲《人间》对其中的歌词也是整改。
将“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,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”改为“风雨过后一定有美好的天空,天晴之后总会有彩虹。”为什么要这样?风雨过后就是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啊,为什么要改?
总之,它们有个宗旨,一切都是歌颂、一切都是赞美就对了。在它们以为的世界里只能出现星星,只能出现彩虹。
真的不恶心吗!这样的文艺是正常的吗!文学和艺术,要表达人们的真实感受,要在现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性的创造。不是拍马屁。甚至有骨气有良知的文艺工作者,应当创作出有利于整个社会向好的作品。
怎样能让它向好发展,当然是直面或者侧面指出它的问题。一个人病了,你不去认真研究他怎么得的病,有什么症状,病倒什么程度了,怎样能治好。不去管这些,而是去掩盖,甚至说谎话,还夸他多健康。这不是很蠢的表现吗。
实在是不能理解,为什么文艺作品里只能出现真善美,哪怕它是虚构的胡编乱造的,也要让它堂而皇之的出现。就那么喜欢被吹捧?一丁点的批评都接受不了,这么脆弱,这么胆小吗!
是有“晴朗的一片天”,可难道就永远晴朗,到处都是晴朗,一点阴霾都没有,你们扪心自问,这正常吗。在他们的天空里,到处是美丽的星星!
这种现象已经很久了,非常的不正常。泱泱大国,与这种小家子气的行为太不符合了。文艺是人创造的,它的受众是所有人,任何的文艺都从那个创作者的心里,情感上发生而来,他有什么体会就表达出什么体会。无论是音乐,还是绘画,影视,文字,都如此。
是不是有的人以为不要让这些文艺工作者表达,或者让他们只说假话,这样做是对的,对他们管理是有利的。也许吧,也许暂时是。但是别忘了,没有人喜欢虚假,人类是逐渐走向智慧的,没有人喜欢被欺骗,被愚弄。
您好,如果商用或进行传播是侵犯作者的著作权的,如果只是自娱自乐一般不涉及侵权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音乐作品属于《著作权法》保护的作品范畴;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或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著作权包括发表、署名、修改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;也包括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改编、翻译、汇编等权利。
如能给出详细信息,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