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理的组词意思解释
拼音:fǎ lǐ
注音:ㄈㄚˇ ㄌ一ˇ
港台:
繁体:
近义:
反义:
词组:法理
同音词:法力,乏力,法例,法蠡,法吏,发礼,发立
正文: 法理[ fǎ lǐ ] ⒈ 法律的理论依据。 英theory of law; legal principle; ⒈ 法律;法律原理。 引《东观汉记·张禹传》:“明帝 以其明达法理,有 张释之 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” ⒉ 相术家谓骨法及皮肤纹理。 引汉 王充 《论衡·骨相》:“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” ⒊ 佛教语。佛法的义理。 引《晋书·王珉传》:“时有外国沙门,名 提婆,妙解法理,为 珣 兄弟讲《毗曇经》。” 法理[ fǎ lǐ ] ⒈ 法律与情理。《书经·吕刑》「惟察惟法,其审克之」句下汉·孔安国·传:「惟当清察罪人之辞,附以法理,其当详审能之。」 引《后汉书·卷七六·循吏传·王涣传》:「其冤嫌久讼,历政所不断,法理所难平。」 ⒉ 法律的原理。如立法立义、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种原理或原则等。 引《东观汉记·卷一一·张禹传》:「明帝以其明达法理,有张释之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」 ⒊ 条理,事物的道理。 引《王充·论衡·骨相》:「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」 ⒋ 佛教所阐述的道理。 引《晋书·卷六五·王导传》:「时有外国沙门名提婆,妙解法理,为珣兄弟讲毗昙经。」 英语legal principle, jurisprudence 德语Rechtsprinzip (S, Rechtsw), Rechtstheorie (S, Rechtsw) 法语doctrine词语解释
引证解释
《隋书·裴蕴传》:“藴 亦机辩,所论法理,言若悬河,或重或轻,皆由其口,剖析明敏,时人不能致詰。”
宋 王安石 《未复旧官光禄寺丞赵瑾改大理寺丞制》:“尔造行不谨,陷於法理,比更赦宥,復序故官。”
李大钊 《国情》:“以新约法为物,无吾儕管窥法理之餘地。”
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唱导论》:“唱导者,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。”国语辞典